新華社北京8月11日專電(記者張曉松)為加強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維護食品市場秩序,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日前發佈《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要求食品經營者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採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證食品安全。
“食品經營者應當對他經營的食品安全負責,對社會和公眾負責,承擔起自己的社會責任。”工商總局食品安全監管司有關負責人表示,在中國境內從事流通環節食品經營,都應當不折不扣地遵守上述辦法。
《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共分為總則、食品經營、監督管理、法律責任、附則等5章、69條。
依照法律、法規和國務院等的規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對流通環節食品安全進行監督管理。縣級及其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當地人民政府的統一領導下,負責本轄區內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