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7日下午,河南省汽車以舊換新工作電視電話會議召開,即日起,河南省汽車以舊換新補貼政策開始實施,凡是達到報廢標準的車輛,如購買“河南造”汽車,除了享受國家最高不超過6000元的以舊換新補貼外,還可以再拿到最高1500元的省內補貼。
根據財政部、商務部等10部委聯合印發的《汽車以舊換新實施辦法》,在2009年6月1日至2010年5月31日期間,單位或個人報廢使用不足8年的老舊微型載貨車、老舊中型出租載客車,使用不到12年的老舊中、輕型載貨車、出租車以外的老舊中型載客車以及提前報廢的“黃標車”(污染物排放達不到國Ⅰ標準的汽油車和達不到國Ⅲ標準的柴油車),並換購新車的,根據報廢車型可享受3000~6000元不等的補貼。
河南省的補貼力度在國家補貼的基礎上又有所提高。參照《河南省汽車摩托車下鄉實施方案》,對已經達到報廢標準的車輛,如果車主購買“河南造”汽車,河南省將按新購車售價的3%予以補貼,每輛車最高補貼不超過1500元,綜合國家補貼金和省補貼金,河南省符合條件和標準的報廢車輛,最高補貼不超過7500元。
而根據河南省汽車、摩托車下鄉的補貼標準,凡是具有河南省戶籍的農民,以及農場、林場和漁場職工,若將三輪汽車或低速貨車報廢並換購輕型載貨車,單價5萬元以下的,按售價的13%給予補貼,單價在5萬元以上的,按6500元標準給予定額補貼。
當然,這兩項政策不能同時享用。如果車輛同時符合《汽車以舊換新實施辦法》和《河南省汽車摩托車下鄉實施方案》,也只能享受一種補貼。
當前全省汽車保有量為377萬餘臺,2009年全省將有近8萬台車輛達到報廢標準,如果全部淘汰,進行以舊換新,每輛新車以10萬元計算,那麼河南省在汽車領域的消費將達80億元。(記者 陳學樺 通訊員 陳詩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