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7日,記者從河南省民政廳獲悉,《河南省民政行政處罰裁量標準(試行)》8月1日起開始執行。
“騙保者”將受到嚴重處罰
有人開著好車、穿著名牌去領低保金……這些採取偽造手段騙取低保金的人員,將面臨最高3倍的罰款。
新的裁量標準規定了3類情況。對於採取虛報、隱瞞等手段,騙取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在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期間家庭收入情況好轉,不按規定及時告知管理審批機關,不超過3個月的,將給予批評教育或者警告,追回其冒領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款物。對於冒領時限在3個月以上6個月以內的,除給予批評教育或者警告,追回其冒領的保障款物的同時,將處以冒領低保金額1倍以上2倍以下罰款。冒領時限超過6個月的,給予批評教育或者警告,追回其冒領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款物,並處冒領低保金額2倍以上3倍以下罰款。
擅自興建殯葬設施,最高3倍罰款
《殯葬管理條例》規定,凡是未經批准,擅自興建殯葬設施的,將予以取締,責令恢復原狀,沒收違法所得,並處違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罰款。
對於該規定,河南省民政廳給予了細化,未經批准的殯葬設施,對外銷售額(營業額)在10萬元(含10萬元)以下的,沒收違法所得,並處違法所得1倍的罰款;對外銷售額(營業額)在10萬元以上50萬元(含50萬元)以下的,沒收違法所得,並處違法所得1倍以上2倍以下罰款;對外銷售額(或營業額)在50萬元以上的,沒收違法所得,並處違法所得2倍以上3倍以下罰款。
另外,各類社會團體及民辦非企業單位,違反規定收取費用、籌集資金或者接受使用捐贈、資助的,也將面臨最高50萬元的罰款。(記者 李旭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