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天津5月21日專電(記者周潤健)記者21日從天津市民政局獲悉,天津調整了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由現行的每人每月400元調整為430元。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由現行的每人每月200元調整為230元。
此外,還調整了基本生活必需品價格上漲與困難群眾生活聯動機制補助範圍。享受城市基本生活必需品價格上漲與困難群眾生活聯動機制補助的低收入家庭範圍,由現行的家庭月人均收入500元調整為530元。
另外,繼續實行年終一次性補助政策。對領取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的人員,每人發放500元。對城市居民特困救助家庭,單人家庭發放 500元,兩口以上家庭每人發放300元。
天津市民政局有關負責人表示,此次調整城鄉困難群眾生活救助政策所需資金目前已經全部到位,並從4月1日起開始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