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廣東省國稅局消息,為打擊發票違法犯罪活動,進一步加強廣東省國稅系統普通發票的管理,省國稅局決定啟用集中印製的新版統一普通發票(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除外)。新版普通發票將自今年下半年起投入使用。
此次普通發票換版取消了《廣東省商品銷售統一發票》(限額電腦版)10萬元版、《廣東省廢舊物資銷售統一發票》兩種版式的發票。舊版普通發票發售時間至2010年6月30日截止,使用期限至2010年12月31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