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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寧:將對經濟適用住房實行新規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9年08月31日   來源:廣西日報

    《南寧市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以下簡稱新辦法)將於9月1日起正式實施,它將取代2004年12月2日實施的《南寧市經濟適用住房管理暫行辦法》,進一步規範南寧市經濟適用住房的管理。

    南寧市經濟適用房建設從1995年開始發展,于2004年起被南寧市委、市政府列入為民辦實事項目之一。據統計,1995年-2009年6月底,南寧市經濟適用房開工553.44萬平方米,竣工420.22萬平方米,總套數4.3268萬套,投資額57.83億元,至今已經開工建設的經濟適用房小區為23個,有效緩解了中低收入和被拆遷戶的住房困難,使4.5萬多個住房困難家庭及被拆遷戶享受到政府提供的經濟適用房,對南寧市的社會穩定和經濟發展起到了積極的作用。

    據介紹,南寧市今年7月制定的新辦法,對收入線做了調整,將中低收入家庭調為低收入家庭,其收入線由上年南寧全市職工平均工資6倍以內調為上年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而單身人員購房的條件,則由原來的男28周歲、女25周歲均調整為30周歲。新辦法規定了經濟房主要面對的是城市低收入者以及拆遷者,外來務工人員不再定為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範圍,對於無力購買住房的外來務工人員,南寧市還將出臺相應的辦法,兼顧所有低收入人群的住房問題,健全完善住房供應體系。新辦法還加大經濟房申請者的監管力度和上市交易方法,其中建立了回購制度,明確購買經濟適用住房家庭取得房屋所有權之日起,5年內不得直接交易上市;同時建立二級審核審批機制,增加社區街道辦事處或鄉鎮政府的審核職責和公示環節,實行兩次公示。

    同時,新辦法積極探索經濟適用住房供應模式,完善住房供應體系。除了建立經濟適用住房的貨幣補貼制度外,為保證無力購買經濟適用住房又不符合條件租住廉租住房的“夾心層”人群有房住,還將建立經濟租賃房制度,目前正開展調研,擬定租賃試點工作方案。 (記者 覃海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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