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委組織部日前向省人大常委會彙報省十一屆人大二次會議代表建議辦理情況時表示,福建省有望將村主幹納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參保範圍,並適當增加政府補貼和集體補助的比例。
福建省委組織部相關負責人表示,目前,省委組織部正在與省財政、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等有關部門研究村主幹參加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有關事宜,建議將村主幹包括在職村主幹和離任村主幹納入新農保範圍,享受財政補貼。對在職的村主幹,每人每年補助100元。對離任的村主幹,則根據年限予以不同標準的補助。
福建省委組織部建議,對擔任過一屆的離任村主幹,每人每年給予補助25元,擔任過兩屆的給予補助50元,擔任過三屆的給予補助75元,擔任四屆以及四屆以上的給予補助100元,努力改善村幹部的經濟待遇。
此外,福建省還將通過從優秀村主幹中考試錄用鄉鎮機關公務員來調動村主幹的工作積極性。 (記者 鄭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