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石家莊6月10日專電(記者張濤)記者從河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獲悉,河北省從7月1日將開始實施企業養老保險省級統籌。這意味著非省財政直管縣(區)不再保留養老保險基金收入戶和支出戶,全省範圍內實現各地區繳費基數、繳費比例和享受待遇標準的統一,消除參保職工跨地區流動的障礙,從而增強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調劑功能,提高抵禦風險能力。
河北省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覆蓋範圍不斷擴大,保障水平逐年提高,但養老保險制度不統一、統籌層次低、基金調劑能力弱等問題日益突出。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實現省級統籌後,將實行基金全省統收統支。全省統一執行的新繳費基數核定徵收辦法為:參保單位和個人申報繳費工資基數,將由原來的按當月實發工資申報,調整為按上年度月平均工資申報。
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實現省級統籌後,非財政直管縣社保經辦工作的重心將轉移到加強擴面、搞好退休人員管理服務上來。同時,為了方便參保企業,更好地為參保企業和職工搞好服務,河北省政府決定將省本級管理的原中央行業企業和中央直屬軍工企業,逐步就地移交省財政直管市(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