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呼和浩特10月11日專電(記者李雲平)記者從內蒙古自治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廳獲悉,內蒙古近期發佈2009年企業工資指導線,確定今年內蒙古企業工資增長的基準線為13%。
根據內蒙古2009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的總體安排及企業工資分配宏觀調控的要求,結合2009年宏觀經濟形勢預測和內蒙古經濟社會發展的實際情況,在充分考慮工資與經濟增長、物價、就業及成本與利潤相關關係的基礎上,內蒙古發佈2009年企業工資指導線。
按照要求,今年內蒙古企業工資增長的基準線為13%,企業在經濟效益比上年提高的情況下,工資水平可圍繞基準線進行增長。企業工資增長的預警線為18%,即工資增長幅度原則上不能超過18%。企業工資增長下限為3%,企業經濟效益下降或虧損,可以參照下線安排本企業的工資增長水平,但職工在法定規定工作時間內提供正常勞動,企業支付給職工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