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天津市銀監局與市物價局聯合製定的《關於規範我市商業銀行服務明碼標價的通知》10月1日起正式實施。經過前段時間工作,日前天津市60余家國有、外資、股份制銀行及其下屬支行、分理處、儲蓄所等基層網點的明碼標價進一步得到規範。客戶可以通過電子屏幕、價目牌、服務收費手冊、多媒體終端等多種方式了解提供服務銀行的收費項目、收費標準及其相關信息。
根據安排,近期天津市物價和銀監部門將針對全市銀行業明碼標價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物價部門提醒各銀行一定要杜絕以下行為:使用未經監製的標價內容和方式;不按規定在經營場所的醒目位置真實、全面、長期地公示收費項目及標準;收費標準變動不及時更改標價內容;在標價之外收取未予標明費用等。物價和銀監部門也提醒廣大客戶,要依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積極監督銀行企業嚴格執行明碼標價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