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濟南10月22日電(記者 董春蕾)記者從22日召開的山東省社會救助工作會議上了解到,山東農村低保標准將在今年人均1000元的基礎上進一步提高,2010年各地農村低保標準全部提高到人均1200元以上。
據了解,2006年以來,山東農村低保逐步建立了分級負擔、分類補助的籌資機制,並加大了省級財政轉移支付力度,最低保障標準從2007年的800元提高到今年的1000元,人均月補助水平由34元提高到目前的57元,基本實現了現行標準下的應保盡保。
2006年至今,山東省級財政對農村低保的投入從無到有,在三年時間內迅速增加到4.88億元,佔全省農村低保總投入的40%以上。山東省民政廳社會救助處22日介紹,截至今年9月底,全省農村低保對象已經達到193.2萬人,約佔全省農村人口的3.3%。
山東要求,全省各地農村低保標準全部提高到1000元後,各地要及時把符合條件的農村困難居民全部納入保障範圍,同時提高補助水平,並按季度發放低保金。
為使各地農村低保標準在2010年提高到1200元以上,山東要求各地早打算,根據普查人數安排好預算資金。保障標準已經達到1200元的地區,可以根據當地實際進一步提高標準。此外,山東今後將推行按照城市低保標準或者農民人均純收入的一定比例確定農村低保標準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