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昆明11月20日專電(記者王研)當前,有很多車主修車遇到糾紛時,往往不知道該怎樣維護自己的權益。昆明市汽車維修行業協會指出,車主應謹慎選擇修理廠,大修時務必簽訂合同,維修合同應包括維修費用預估等八大要素。
昆明市汽車維修行業協會會長楊四田説,車主修車享有七項權利:查看維修企業資質;了解維修項目和更換配件情況;選擇配件和收回舊件;取得規範結算票據;享受質量保證期;在質量保證期內對有問題的托修項目要求無償返修;投訴和申請鑒定。
選擇汽車修理廠應通過“兩看四比”的方式:根據汽車的品牌、故障大小來選擇不同類型的修理廠,四比就是對修理廠的規範、信譽、價格、服務四個方面進行比較後作出選擇。
此外,屬於以下兩種情況之一的汽車維修,最好簽訂維修合同。一是維修項目較大的,如總成大修、整車大修或更換主要部件總成等;二是非常規的維修,如事故車的修理,因為此類非常規維修項目,維修內容、零部件的更換、維修後達到的狀況以及質量保證期、售後服務承諾等都需要詳盡和準確的約定。
汽車維修合同應包括以下八個方面的內容:維修類別及維修項目、維修費用預估、維修週期、交車時間、質量保證期、服務承諾、違約責任、其他約定事項。其他約定事項包括在維修過程中發生維修項目的變更應徵得托修方同意、材料提供方式(修理廠提供材料、車主自帶材料或在車主指定地購買材料)、托修方是否指定必須使用原廠配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