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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機關提醒:謹防五種電話詐騙伎倆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9年12月15日   來源:中國青年報

    近日,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檢察院的一項調查顯示,在該院辦理的電話詐騙案件中,涉案嫌疑人均是通過互聯網購買被害人詳細信息,姓名、通話記錄等都在其中。

    2009年1月至11月底,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檢察院共辦理詐騙案件285件、456人,其中電話詐騙案件26件、82人,佔詐騙案件的9%。檢察官表示,電話詐騙的花樣不斷翻新,名堂越來越多。海淀區人民檢察院辦理的電話詐騙案件中,有5種騙術值得警惕。

    第一招,“驚喜式”:以電視購物、售後回訪等名義,以答謝客戶、好禮相送為誘餌實施詐騙;此類案件佔電話詐騙案件的38.5%,是電話詐騙最主要的形式。嫌疑人通過假冒的身份進行所謂的“電話購物”,以極優惠的價格推銷商品,並用偽造的商品信息騙取消費者信任,而後再通過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甚至發送雜物的方式騙取消費者錢財。

    第二招,“榮譽式”:以宣傳業績、給予榮譽、發表作品為誘餌實施詐騙;此類案件佔電話詐騙案件的19.2%。這類案件的被害人多為需要提升知名度的公司、企業或者在某一領域有一定成績的成功人士。

    第三招,“權威式”:冒充政府領導、專業機構人員實施詐騙;此類案件佔電話詐騙案件的15.3%。

    第四招,“中獎式”:謊稱中獎、免費贈送實施詐騙,此類案件有3件、6人,佔電話詐騙案件的11.5%。

    第五招,欠費停機:犯罪嫌疑人冒充電話局工作人員撥打被害人家中的電話,謊稱事主家中電話欠費,主動將被害人電話轉接給自稱的公安局,讓事主進行核實。假冒的警察稱事主個人信息洩露,銀行賬號已被不法分子用來犯罪,如洗黑錢、涉嫌詐騙等,要求事主及時進行轉賬保護。而假冒的銀行經理就會要求被害人把自己名下的所有存款,在ATM機上根據其指令轉到兩個或三個以上的銀行卡賬號上,實施詐騙。

    電話詐騙涉及的犯罪分子眾多,一般為結夥作案,組織化程度較高。他們多為同鄉或親屬,聯合作案,分工負責,很可能出現“電話登記在廣州、銀行賬號開在大連、作案地在北京、取款地在台灣”的現象。

    檢察官表示,這類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具有較強的反偵查能力。他們通常都會利用他人身份證一次開很多不同的賬號,一筆款進賬後就不再使用該賬號;使用無需身份證登記的電話卡和廉價手機,一旦得手,立即廢棄;為防行跡敗露,往往在甲地開戶、乙地作案,有的詐騙團夥的主犯在外省甚至境外遙控作案。

    檢察官告訴記者,電話詐騙案唯一的線索是手機通話記錄和銀行卡信息,警方偵辦這樣一起案件,需要投入大量的警力、經費,要派出很多的專案組,而參與偵破的民警只能拿著法律手續分別前往被害人所在地,找銀行、找電信部門,查電話、查賬號,足跡踏遍大江南北,才能調集齊全各種資料和證據。而且,由於詐騙團夥中,多數成員間並不聯絡,導致公安機關很難將涉案人員一網打盡。

    在海淀檢察院辦理的26件電話詐騙案中,涉案嫌疑人均是通過互聯網購買被害人詳細信息,包括其姓名、手機通話記錄等。

    檢察官表示,電話詐騙案中,嫌疑人之所以能夠取得被害人的信任,使詐騙屢屢得手,最主要的是由於他們通過網絡等渠道購買了被害人的相關信息。如果這些個人信息得到切實有效的保護,那麼將會從源頭徹底地杜絕此類案件的發生。 

    檢察官建議,根除“電話詐騙”痼疾,公安機關除了加大打擊力度外,還應加強與銀行、電信、移動通信等部門的聯絡,各部門在公安機關取證時積極配合,及時提供證據。如銀行發現自動櫃員機的取款人可疑,及時報案;移動通信部門也應規範其行為,防止用戶資料外泄,並對可疑電話進行監控或過濾。(記者 李麗 通訊員 劉濤 段愛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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