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蘭州12月16日電(記者 趙鋒)甘肅省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試行辦法近日出臺,新農保試點正式啟動實施,共有10個縣進入國家第一批新農保試點縣,這些縣年滿60歲老人從今年12月開始每人每月可領養老金55元。
甘肅省試點辦法明確,全省基礎養老金水平先按55元的標準執行,暫不要求試點縣提高,今後再根據情況逐步調整提高。
甘肅養老金待遇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新農保實施時,對已年滿60周歲的本人不繳費,可以按月領取基礎養老金,但其符合條件的子女應當參保繳費。
甘肅省已步入老年社會,並進入人口老齡化加速期。據甘肅省公安廳統計,2008年全省農村60周歲以上的老年人口達到257.82萬人,佔農村人口的12.78%,已進入老齡化社會。
目前甘肅省10個試點縣共有農村人口238.29萬人,佔全省農村人口的11.82%,其中60歲以上人口30.64萬人。
甘肅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介紹,由於甘肅農村經濟社會發展水平落後,農村老年人口的基本生活亟待改善。目前甘肅省城鎮化進程不斷加快,失地農民越來越多,農村老年人口難以全部實現土地保障,並且隨著計劃生育工作的加強和生育觀念的轉變,農村獨女戶雙女戶越來越多,特別是勞務經濟的不斷發展,越來越多的年輕人外出務工並不斷進入城市,傳統的養兒防老面臨嚴峻挑戰。建立農村養老保險制度,是應對農村人口老齡化高峰的到來,確保農村居民老有所養的必然選擇。
國家要求對參保人員每人每年補貼30元,考慮市州、區縣財政狀況,這30元全部由甘肅省財政承擔。新農保制度實行個人賬戶和基礎養老金相結合的制度模式,採取個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補貼相結合的籌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