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7日,上海市質監局和市民政局發佈將於下月起實施的《社區居家養老服務規範》上海地方標準,標誌著上海市今後社區居家養老服務將獲得統一的技術支持和服務質量的控制依據。
截至2008年,上海老齡人口已逾300萬人,今年起將進入連續10年的高速增長,預計到2030年將達500萬之巨。一項“未來中國人如何養老”專題調查顯示,選擇“社區居家養老”的比例高達74%。
社區居家養老服務作為上海市政府實事項目已經持續了六年,不少社區服務項目已包括老人生活起居各方面的通用需求,形成了送配餐、理髮、洗浴、集中洗衣等一系列菜單式服務,但亟待用標準來規範。《規範》設置的社區居家養老服務內容,涵蓋了提供或協助提供生活護理、助浴、助餐、助潔、助行、助醫、代繳費用等方面,並分別明確了服務要求。如“生活護理”要求給老人洗漱個人衛生應協助到位,使老人容貌整潔、衣著適度、指(趾)甲整潔、無異味。定期翻曬、更換床上用品,保持床舖清潔平整,老人用於生活護理的個人用具應保持清潔等。“助浴服務”要求給老人上門助浴前應進行安全提示。
對提供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的機構,要求公示執業證照、服務項目、收費標準、規章制度等信息,且公示的信息應真實、準確、完整、及時,便於老人了解和獲取。居家養老的服務對象為上海市60周歲及以上有照料需求且提出服務申請的老人,如果服務前或服務中發現老人患有傳染性疾病,或患有精神病且病情不穩定,《規範》明確可以不接受或終止服務。
《規範》還定義了“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社”、“老年人日間服務中心”、“社區老年人助餐服務點”等各類服務機構的概念,並分別從事前、事中和事後確定了對它們的質量評價指標與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