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廈門2月19日專電(記者鄭良)福建省漳州市公安局日前發佈預警信息,提醒公眾警惕不法分子以購買的商品將來會漲價升值的預期為餌,誘導公眾參與“民間期貨交易”,達到非法集資斂財目的的新型詐騙。
漳州警方介紹,近期該市一些縣、區出現不法分子以各類商品為標的物,私自設立“民間期貨交易”,並以此為名誘導公眾投資。該類案件的作案特點是:
以經營合法買賣交易來掩蓋其非法活動。該類違法犯罪活動披著正常的市場買賣行為的“外衣”,商家店裏有貨物,投資者也有投資的標的,其經營方式與合法買賣交易非常相似。
提供便捷的理財方式吸引投資人投資。其所謂的“民間期貨交易”,即投資者以實時市場價格購買商品後,不法分子出具手工書寫的認購憑條為交易依據,商品由不法分子免費保管,投資人可以在任何時候以當時的市場價格兌現交易貨款。
將同一標的物套取多筆投資資金。不法分子多次使用同一批商品在不同的時間裏邀約不同的投資者前來看貨,都聲稱該批貨還未出售,讓投資者“眼見為實”,取得其信任,而實際上該貨物已經出售給他人,這樣一來,一批貨物就能套取幾倍甚至十幾倍相當於貨物價值的資金,以達到快速融資的目的。
採用不規範的買賣合同形式來逃避法律打擊。不法分子鑽法律空子,使用書寫不規範、內容簡單的買賣合同,採取口頭承諾、便條憑據便完成貨物交易,為今後逃避法律打擊留下後路。
採取拆東墻補西墻的方式來迷惑前來兌現的投資人。當投資人要將貨物兌現時,不法分子往往會向投資人遊説該批貨近期還會升值,或提供更具有升值潛力的投資標的等種種藉口來推遲兌現。當投資出現較大升值時,不法分子只好採取拆東墻補西墻的方式,用其他投資者的投資資金兌現。
漳州警方提示,“民間期貨交易”活動是非法的,投資人的投資資金無任何保障,一旦損失難以追回,公眾務必要增強法律意識和識別能力,遠離此類非法集資活動;公眾要提高理財水平,保持應有的風險意識,不要貪圖眼前利益,過分相信商家的實力和誠信,忽略必要的交易手續,讓不法分子有機可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