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4月1日電(記者韓潔、羅沙)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日前發佈通知明確,對兩個或兩個以上個人共同購買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其中一人或多人已有購房記錄的,該套房産的共同購買人均不適用首次購買普通住房的契稅優惠政策。
這份名為《關於首次購買普通住房有關契稅政策的通知》旨在對2008年發佈的《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調整房地産交易環節稅收政策的通知》中提及的首次購買普通住房契稅優惠政策進一步予以明確。
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在這份2008年發佈的通知中曾規定,為適當減輕個人住房交易的稅收負擔,支持居民首次購買普通住房,對個人首次購買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契稅稅率暫統一下調到1%。但通知並沒有對個人首次購買普通住房作具體限定。這一優惠政策自2008年11月1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