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獲悉:4月1日起天津市最低工資標準由每月820元、每小時4.7元,調整為每月920元、每小時5.3元。非全日制用工勞動者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由每人每小時7.8元調整為每人每小時8.8元。
天津市人力社保部門負責人介紹,去年由於受國際金融危機影響,最低工資標準未作調整。目前,天津經濟發展企穩回升,天津市決定上調最低工資標準100元。本次調整最低工資標準,直接受益者主要是見習期、實習期等各類新入職人員,從事公益性崗位工作人員,部分從事靈活就業人員和小時工、鐘點工等低收入人群。(記者 陳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