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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價部門:警惕“促銷手段”背後的價格欺詐行為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0年04月08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西安4月8日專電(石志勇 龐瑞)在日常消費活動中,人們會經常看見類似“大減價”“跳樓價”“清倉價”等價格促銷手段,但其背後卻隱藏著一系列價格欺詐行為,陜西省物價部門為此專門提示五種常見的價格欺詐形式,提醒消費者在購物時謹防上當。

    這五種價格欺詐手段是:一、虛構原價,虛假優惠打折。經營者採取虛構原價的手段,以根本不曾有過的價格作為原價,打著促銷讓利的幌子欺騙消費者,而實際上最後消費者買到的商品促銷價與商品平時的銷售價格相差無幾,甚至更高。

    二、虛假宣傳,誘導他人與其交易。使用欺騙性或者誤導性的語言、文字、圖片、計量單位等標價。在促銷活動中,有不參加促銷活動的櫃臺,卻標示“全部”商品。不同櫃臺或不同商品促銷折扣不統一,卻標示“全場打×折”。

    三、虛構降價原因誘導標價。一些經營者利用部分消費者貪圖便宜的心理,經常打著換季打折、優惠價格、酬賓價格、促銷價格、拆遷轉行、最後三天等用語,謊稱降價讓利,誘導欺騙消費者。

    四、價外饋贈條件不明示或沒有。有的銷售商品代金券抵價券,不註明使用價券購物的限制條件;有的為了招攬顧客,故意隱瞞部分價費條款等。

    五、模糊贈售。“買一送一”中贈送的物品有的不是同一種商品,有的是品種相同但在規格、質量、價格等方面做文章;模糊所贈商品或服務的價格;誇大所贈商品或服務的價值額。

    物價部門提醒,以上這些價格促銷行為,都屬於違反法律法規的行為。消費者在遇到價格欺詐時,應及時聯絡有關部門,依法維護自身的消費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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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消費者應謹防18種銷售欺詐和6大類違法促銷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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