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全國已有19個省(區、市)調整了最低工資標準。7月5日,四川省省長蔣巨峰主持召開四川省政府第59次常務會議,決定繼2007年12月之後,再次調整四川省最低工資標準。
四川省現行的月最低工資標準為450元、550元、650元3個檔次,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4.9元、6.0元、7.1元。由於受特大地震災害和金融危機雙重影響,2008年、2009年,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的要求,四川省暫緩了最低工資標準調整。
會議認為,四川省當前經濟發展勢頭良好,根據經濟形勢的變化,特別是消費物價增長的情況,應適時對最低工資標準作出調整,以保持企業活力,穩定就業崗位,增加職工收入,特別是提高低收入職工的工資水平。
會議決定,將四川省月最低工資標準由現行的3個檔次調整為4個檔次,分別達到650元、710元、780元、85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也調整為6.8元、7.5元、8.2元、8.9元4個檔次。從3檔調整為4檔,主要是考慮了四川省各市州經濟發展水平差異較大的現狀,給各地更多的選擇。
四川省最低工資標準上調幅度較大,調整後,月最低工資標準4個檔次上調幅度在30.8%—44.4%之間,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平均上調32%。調整後的標準在全國居中、西部靠前。(記者 譚江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