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7月7日電(記者張淼淼)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7日以企業職工平均工資增長率的形式對外發佈北京市2010年企業工資指導線:基準線為11%、上線(預警線)16%、下線為3%。
北京市人保局相關負責人特別提出,生産一線及技術工人崗位人員平均工資水平不增長的企業,經營者工資不得增長。各類企業在確定本企業工資增長時,應當著力提高工資水平偏低的生産一線及技術工人崗位人員工資水平。對工資水平低於上年全市職工平均工資60%及本企業平均工資、或兩年未增資及工資增長緩慢的上述崗位人員,要予以傾斜,其工資增幅應當高於本企業中層以上管理人員平均工資增長幅度。
為了各企業更好地貫徹實施今年的企業工資指導線,北京市人保局對各企業提出了具體操作意見:首先,生産發展正常,經濟效益增長的企業,可以結合自身實際,參照基準線確定工資增長水平。
二、經濟效益增長較快、工資支付能力較強的企業,可以在基準線和上線之間確定工資增長水平;三,企業在當年經濟效益有所下降時,可以參考下線安排本企業工資增長水平;因受金融危機影響,經營虧損,職工工資發放出現困難的企業,經與工會或職工代表協商,可以安排本企業工資零增長或負增長,但支付提供正常勞動職工的工資不得低於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每月960元。
另外,北京市人保局相關負責人特別強調,北京的各類企業應當積極開展工資集體協商,企業方和工會方根據企業生産發展和經濟效益情況,圍繞指導線的基準線協商確定本年度職工工資增長水平,建立正常的職工工資增長機制。在非公有制企業開展工資集體協商時,要著重體現勞動要素在分配中的價值。
據悉,在發佈工資指導線的同時,北京市人保局還發佈了不同經濟類型國民經濟各行業人工成本信息及部分勞動力市場職業(工種)工資指導價位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