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莊市出臺了《城市低收入家庭認定辦法》,該《辦法》通過規範城市低收入家庭認定標準、認定條件、家庭收入計算、認定程序、監督管理等各項具體工作要求,為城市低收入家庭進一步申請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保障以及享受其他社會救助提供了明確的資格認定程序。新明確的城市低收入家庭的標準及申請審核審批程序已正式實施。
《辦法》規定,要用家庭收入和家庭財産兩項指標來計算“低收入”。家庭收入按家庭成員在提出申請當月前連續6個月內擁有的全部可支配收入調查核定,包括扣除繳納的個人所得稅及個人繳納的社會保障支出後的工薪收入、經營性凈收入、財産性收入和轉移性收入等。擁有轎車或經營性機動車家庭,興建、購買商業用房或高標準裝修現有住房家庭,出資安排子女出國留學或就讀高收費學校家庭及申請人不如實申報家庭收入,申請人不配闔家庭收入、財産狀況調查,虛報、隱瞞、偽造有關證明的將不能認定為低收入家庭。另外,優撫對象按國家規定享受的撫恤金、補助金,城市義務兵家庭優待金,計劃生育獎勵與扶助金,見義勇為獎勵金,勞模榮譽津貼,教育獎學金、救助金、生活補助費等不計入家庭收入。(記者 石麗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