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濟南7月22日電(記者羅博、焦國棟)記者從山東省政府獲悉,為加強生態公益林保護,這個省提出對承擔國家級或省級公益林管護任務的國有單位、集體和個人進行補償,並規定了具體補償標準。
據介紹,補償主要針對國家級、省級公益林營造、撫育、保護和管理的支出成本。山東依據公益林權屬實行不同的補償標準。具體標準為:國有的國家級和省級公益林每年每畝補償5元,其中管護補助4.75元,公共管護支出0.25元;集體和個人所有的國家級和省級公益林每年每畝補償10元,其中管護補助9.75元,公共管護支出0.25元。
山東規定,各級財政部門須對補償基金實行專項管理、分賬核算。通過其他渠道籌集用於國家級或省級公益林補償的資金可並賬核算。承擔管護任務的國有單位和集體須建立健全會計核算制度,對國家級和省級補償基金分別設置專賬獨立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