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拉薩7月27日電(記者文濤)按照國家統一要求,西藏制定了上調月最低工資標準和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其中月最低工資標準上調幅度達到30%。這一方案已經自治區政府常務會議通過,並自2010年7月1日起執行。
據西藏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廳長姚瑞峰介紹,西藏現行月最低工資標準分為三個檔次,分別為730元、680元和630元,調整後將增加到每月950元、900元和850元,分別比原標準增加了220元。此外,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由現行的6.5元、6.0元和5.5元,分別調整為8.5元、8.0元和7.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