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呼和浩特8月16日電(記者任會斌)記者16日從內蒙古自治區建設廳獲悉,內蒙古已專門制訂了殘疾人保障性住房優惠政策,以改善低收入殘疾人住房狀況,減輕殘疾人的生活負擔。
根據內蒙古新制訂的政策,凡是人均住房建築面積15平方米以下的殘疾人低保家庭,以及人均住房建築面積13平方米以下、人均收入在當地低保標準兩倍以內的殘疾人低收入家庭,均納入廉租住房保障範圍,並優先安排解決。
為方便殘疾人生活,內蒙古特別規定在廉租住房分配時,殘疾人住房困難家庭可優先選擇適合殘疾人出行、生活的樓層,相關房屋也應設計有無障礙設施。同時,對納入廉租住房補貼範圍的殘疾人家庭,補貼標準上浮10%。
內蒙古還規定在林區棚戶區、墾區危房改造工程中,凡是符合條件的殘疾人家庭,應優先安排解決。針對殘疾人家庭自籌資金相對困難的實際情況,國家和自治區級財政將給予其一定額度的幫助。
其中,林區棚戶區改造工程涉及的殘疾人家庭,國家和自治區級財政分別給予1.5萬元、1萬元的補貼,墾區危房改造工程涉及的殘疾人家庭,國家和自治區級財政將分別給予0.9萬元、0.6萬元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