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住房價格管理工作,陜西省各級建設主管部門會同價格部門對保障性住房進行定價,其中經適房要求建立價格省級備案制度,未備案的不發銷售許可證。
廉租住房租金實行政府定價。依據國家發展改革委、原建設部印發的《城鎮廉租住房租金管理辦法》規定,遵循公正、公開的原則,在廣泛徵求社會各方面意見的基礎上,市、縣價格主管部門會同住房保障行政主管部門制定和調整廉租住房租金標準。公共租賃住房是解決城鎮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新就業職工和進城務工人員住房困難的重要途徑。
按照規定省級機關經濟適用住房銷售價格以保本微利為原則,實行成本監審。項目建設單位在開工前需向省物價局提出房屋預售價格申請,實施成本監審後,由陜西省物價局依據成本監審報告核定銷售價格。除省級機關經濟適用住房銷售價格由陜西省物價局商省級有關部門核定外,其他經濟適用住房銷售價格按屬地管理的原則進行管理。經濟適用住房價格一經核定,要求逐級抄報至省級價格主管部門和住房保障或房地産主管部門備案。凡未按規定核定價格和備案的,城鄉建設規劃局(建委、建設局、市政局、房産局)不予核發銷售(預售)許可證。限價商品房控制性銷售價格由價格主管部門會同房地産行政主管部門、國土資源部門本著既能滿足基礎設施配套建設需要,又能留出合理利潤空間的原則確定。
根據要求,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報經當地人民政府批准後,向社會公示,並寫入招標文件。公示限價商品房的房價時,應同時公示周邊樓盤的銷售價格和限價商品房控制性銷售價格的測算依據。同時要加強對選擇建設限價商品房開發商前期所進行的土地拍賣和建房競價的全程監督。(安瑞 海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