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9月20日電 中秋、國慶“雙節”臨近,銀監會辦公廳日前發佈《關於做好2010年中秋節、國慶節期間金融服務工作的通知》,要求銀行業金融機構認真做好中秋節、國慶節期間有關工作,確保提供優質高效的金融服務。
《通知》強調,今年中秋、國慶相隔較近,假期長,是居民消費和出行高峰,群眾對金融服務需求旺盛,各銀行業金融機構要統籌安排,確保提供優質高效的金融服務。銀行業協會要充分發揮行業自律組織作用,確保節日期間銀行業金融服務質量。
《通知》要求,各銀行業金融機構一是要加強各營業網點之間的協調配合,統籌安排節日期間網點營業時間,保證足夠數量和服務覆蓋半徑的網點營業。休業網點要提前發佈公告,明確標注附近開門營業網點的交通圖、服務時間、服務業務種類等信息。
二是要提高電子銀行服務水平,保證自助設備、網上銀行、電話銀行等服務渠道暢通,為消費者提供週到、細緻的服務,滿足客戶需求。同時,要做好風險監控、安全保衛、諮詢和投訴工作,增強信息科技系統抗攻擊、防病毒能力,保障電子銀行業務順利運行。
三是要高度重視並切實做好投訴接待工作。做到投訴有人接待、問題有人處理,嚴禁出現不接待或在接待中敷衍、亂許願現象,在第一時間、第一現場把工作做好,按有關要求儘快解決金融消費者投訴反映的問題。
四是要制定節日期間金融服務異常情況特別是針對停電、自助設備故障、系統故障等情況的應急預案。加強重點崗位、重點場所的安全防範,認真做好防盜、防搶、防洪、防火等突發事件防範工作,確保財産和人員安全。
銀監會同時要求各級監管部門認真做好政務值班,督促銀行業金融機構統籌安排好金融服務工作,特別是要繼續做好青海地震災區、甘肅泥石流災區及世博會的金融服務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