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交了大筆金額辦的美容卡、健身卡,但沒消費幾次,商家就“人間蒸發”—由預付費儲值卡引發的糾紛成為近年的消費“痼疾”。19月28日起至11月8日,北京市工商局起草的《北京市預付費消費合同核心條款》上網徵求意見,擬規定商家遷址、歇業等,至少提前15日告知消費者,並按照約定的折扣率扣除已消費金額後返還消費者餘額。
記者發現,工商部門擬定的“核心條款”,條條針對預付費消費中的易發多發的問題。比如商家多會約定消費卡到期後餘額作廢,而“核心條款”擬規定,預付費卡有效期屆滿後,經營者應為消費者免費辦理一次延期手續,且延展期不得少於原有期限的一半;如商家規定有效期內一律不退費,而“核心條款”擬規定:經營者單方變更服務內容,嚴重影響消費者利益的,消費者有權要求退費,經營者應當返還餘額;如商傢俬自變更商品或服務價格,“核心條款”擬規定,經營者不得找理由拒絕向消費者提供約定的服務;如商家不提供消費憑證和消費記錄,讓消費者無從查對自己的消費次數,“核心條款”擬規定,經營者必須開具購貨憑證或者服務單據,並保留明細消費記錄,直至交易終止後滿兩年;“核心條款”還規定:經營者應當在收費前與消費者書面約定詳細內容;經營者提供的商品或服務要符合國家強制性標準、有關行業標準及經營者承諾的標準;經營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聲明、店堂告示等方式,做出對消費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規定等。
北京市工商局有關負責人告訴記者,北京市關於預付費消費的投訴居高不下,特別是群體性投訴時有發生,已嚴重影響了正常的市場交易秩序。此前,工商部門就健身、美容美發、洗浴、洗車、洗染5大行業的消費現狀進行深入調研,“核心條款”徵求意見稿就是針對這5個行業推出的。其他行業如就餐卡、商場超市的儲值卡等,“也有一些原則可以套用”,北京市工商局合同處負責人表示,經過向廣大市民徵求意見,不排除最終向其他行業推進的可能性。
《北京市預付費消費合同核心條款》徵求市民意見後,第二階段還將召開論證會,在進行充分論證的基礎上,完成修訂後正式推出。(記者 竇紅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