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南昌12月2日專電(記者李美娟)南昌住房公積金貸款首付比例和貸款利率等政策從12月起全面收緊,對於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將停止對其發放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
據南昌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信息,12月起,南昌市將原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首付比例不低於20%的規定調整為:對借款人購買首套住房建築面積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公積金貸款首付比例不低於20%,套型建築面積在90平方米以上的,公積金貸款首付比例不低於30%;購買首套二手房的住房公積金貸款首付比例不論面積大小均按不低於30%執行。對購買第二套房由原來按基準利率執行調整為按現行基準利率1.1倍執行。
南昌市規定房貸申請人的住房套數,將依據人民銀行出具的個人徵信報告所反映出的購房套數以及購房人個人書面誠信報告進行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