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月27日專電(記者鄒偉)新春佳節即將到來,為保障煙花爆竹燃放安全,讓廣大群眾度過一個平安、祥和、歡樂的春節,公安部治安管理局提醒廣大群眾,在購買、存放、燃放煙花爆竹時請注意以下安全事項:
群眾在購買煙花爆竹時,應在具有《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的正規零售點購買,不要到無證攤點、騎車兜售的不法商販處購買;應選購藥量相對較少的煙花爆竹,不要購買具有傷害性的禮花彈等大型煙花爆竹;應選購外觀整潔,無霉變,完整無變形,無漏藥、浮藥的産品;應選購標誌完整、清晰的産品,即有正規廠名、廠址,有警示語,有中文燃放説明等。如果是家庭存放煙花爆竹,存放時間應盡可能短,數量盡可能少,並注意不要靠近火源,避免潮濕,不被雨淋。
燃放之前,燃放者應認真閱讀煙花爆竹上標注的注意事項,按照説明書小心燃放,所有的煙花爆竹産品都應在室外燃放,燃放時應保持清醒的頭腦,酒後不要燃放。燃放時,應將煙花爆竹平穩放置在地面上,不要拿在手裏,一般採用煙或者香點燃,點燃後應立即離開到達安全位置。萬一齣現異常情況,請不要馬上靠近煙花爆竹,一般等待15分鐘後再去處理。
公安部治安管理局特別提醒,應遠離法規規定的禁放區域,不要在不具備安全條件的場所燃放,如棚戶區、樓梯口、小弄堂、加油站、變電站、高壓線、燃氣調壓站和草場山林附近等;在農村地區燃放煙花爆竹應遠離工廠、倉庫、農貿市場、易燃屋區、糧囤、柴垛等易燃易爆場所,燃放後應仔細檢查,發現余火殘片碎紙應及時清理。嚴禁用煙花爆竹玩打“火仗”的遊戲,以免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