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起,北京市交管局將在全市範圍內嚴查違法停車。以往“車停人不走”的臨時停車也被納入了處罰範圍。
從4月1日開始的整治中,警方將對城區主要大街、環線道路、交通樞紐地區、繁華商業網點以及遠郊區縣的中心城區道路等處的停車秩序進行全面檢查和整頓。
各交通支、大隊將全員執法,路口執勤民警負責管控路口50米內區域違法停車行為,其他路面巡邏疏導民警將加強對違法停車的查處。
在主要大街和違法停車高發的重點地區,警方將加強違法停車監測設備或電視監控等綜合執法設備建設,充分利用攝錄機和電視監控設備及時發現違法停車,對影響行人及車輛通行的嚴重違法停車行為,迅速布警、嚴格查處,形成立體管控。警方已在重點地區及主要大街的違法停車突出地點增設了禁止臨時停車標誌。對違法臨時停車駕駛員在現場的,由民警直接實施處罰,對臨時停車駕駛員不在現場的,一律採取非現場執法方式進行處理。(記者 侯莎莎 通訊員 江靜 楊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