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4月25日專電(記者 常志鵬)中國消費者協會日前提出,購買旅遊地産要慎重。
旅遊地産是近年來新興起的一個房地産品類。旅遊地産從廣義上講可以包括全部與旅遊有關的地産項目,可以是商業的,也可以是消費者購買自用的。從消費者權益保護角度講,旅遊地産應是狹義的,就是消費者購買的具有旅遊休閒功能的地産。目前,從國內的旅遊地産來講,多數都是在新區域新開發的項目,即旅遊地産所在的區域交通、服務等配套設施很多需要從頭開始。在這種情況下,消費者在購買旅遊地産時不僅既要面臨購買傳統地産時的産權、房屋質量等問題,還要面臨養護成本難以確定、物業服務要求更高等新的問題。
相當數量的購買旅遊地産的消費者通常都是異地購買旅遊地産,如北方的消費者購買南方的房子,中西部地區的消費者購買東部的房子。消費者往往是在地産所在地最好的季節去選購旅遊地産的,因而會忽略一年四季的變化對房子居住舒適度的影響,如南方常住的居民之所以不在沿海一線建房,是因為雖然能天天看到海景,但是颱風季節、冬季寒冷時生活很不方便,同時海風的腐蝕性也會對房屋壽命産生不利影響。
當地原住居民之所以沒有選擇這些地區是考慮一年的整體生活的因素。購買旅遊地産的消費者如果只是考慮在一個時間段內使用,這些困難可以克服,但是如果要常年居住,那就可能要面對一系列問題。旅遊地産的旺好季節人滿為患,其他季節少無人光顧的特點使得很多經營者或不願在此經營,生活服務出現困難,或因員工不穩定造成服務質量難以保證,甚至出現淡季有錢也買不到服務,旺季則由實習生、勤工儉學的學生主打服務的尷尬局面。這種“鐘擺”式的大環境不是消費者個體所能解決的。還有部分旅遊地産對環境資源過度開發,而不是進行保護性開發。這些都造成消費者購買旅遊地産後居住質量下降,購買目的難以實現。
為推銷旅遊地産,有的開發商推出代出租,並保證年返租金的服務,也有的開發商宣傳長線投資……等等,面對市場有關旅遊地産促銷活動的各種信息,消費者難以鑒別判斷。為此,針對於旅遊地産中存在的問題,中國消費者協會提醒廣大消費者,除了對傳統地産
有關開發商資質、合同、産權、物業等問題的關注外,還要特別注意以下內容。
一、消費者應認識到旅遊地産是一種高檔的消費品,維護運營成本比一般的住宅要高得多,而使用率則可能低很多,對其使用功能、使用時間,消費者要有充分的思想準備。
二、體驗式營銷是旅遊地産重要的營銷方式之一,消費者很容易為一些特意安排的細節産生衝動消費。因此,消費者最好自行確定看房路線、看房時間、了解當地民俗、周邊環境等更有利於做出理性務實的判斷。
三、購房後要注意保存書面證據,如房産廣告、仲介承諾、購房看房協議等等,一旦産生糾紛,後可及時向有關部門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