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新近出臺了《青海省民辦養老服務機構資助管理辦法》,大力支持鼓勵社會力量興辦養老機構,支持企事業單位、群眾團體、社會組織、個人等社會力量,以多種形式興辦養老服務機構,對新建的民辦養老服務機構按照每張床位5000元的標準給予補助,對已投入運營的民辦養老服務機構或“公建民營”類型的養老服務機構,按每人住滿一月給予投資人30元運營補貼。
目前青海省有60歲以上老年人56.32萬,佔總人口的10.11%,已經進入老齡化社會,並呈現出“未富先老”的特徵。針對老齡社會帶來的養老場所嚴重不足現實,有效應對人口老齡化挑戰,2010年11月,本著“政策引導、政府扶持、社會興辦、市場推動”的發展思路,省民政廳在充分調研論證的基礎上,會同省財政廳制定出臺了《青海省民辦養老服務機構資助管理辦法》,鼓勵社會力量興辦養老服務機構。
青海省目前僅有兩所民辦養老機構,近日省民政廳將依據資助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對西寧頤和老年樂園和青海崑崙益壽院按規定給予資助。
另據省民政廳透露,今年青海省將投資6091.5萬元,新建農村牧區養老院25所,改擴建和維修敬老院8所;投資4805萬元,新建格爾木、貴德、門源等9個縣市社會福利中心;投資2130萬元,在西寧市、格爾木市、德令哈市建設34所社區老年日間照料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