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幾個月來,銀行理財産品銷售十分火爆。銀行理財産品風險相對較小,不過,投資者在選擇時仍需要弄清兩個概念。
首先是預期收益與實際收益。銀行在推出理財産品時,一般都會宣傳其預期收益率。事實上,並非所有的理財産品都能達到其承諾的收益率。據了解,去年某國有銀行的一款人民幣信託理財産品,預期收益率為15%,而到期收益率僅為1.53%,兩者相差13.47%;某商業銀行的一款證券投資産品,預期收益率為35%,而到期收益率為-5.81%,兩者相差40.81%。
因此,投資者在購買銀行理財産品前,一定要弄清産品的風險類型。所謂風險類型,是指銀行理財産品屬於保證收益型、保本浮動收益型,還是非保本浮動收益型産品。保證收益型産品風險相對較小,而且一般都能實現其承諾的收益率。而保本浮動收益型和非保本浮動收益型産品風險較高,它除了不保證投資者一定能獲得預期收益率外,購買非保本浮動收益型産品的投資者本金甚至有可能發生損失。
其次是保險産品與銀行理財産品。保險類理財産品與銀行理財産品有本質區別,它主要著重的是保障性,而非收益性。投資者要仔細查看産品認購書:如果是銀行的理財産品,一般認購産品的名稱為某某銀行第某期人民幣(外幣)理財産品,還會有理財産品的編號。如果是銀保産品會在認購書中有保險公司的名稱、保險産品的名稱。(佔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