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市廉租房租賃補貼標準提高了,每人每月每平方米由原來的6元調整為8元。這是6月13日記者從鄭州市房管局獲知的消息。
據了解,考慮到鄭州市近兩年住房市場平均租金上漲幅度較大的實際情況,鄭州市房管局將廉租住房租賃補貼標準由2010年度的6元/平方米/人/月調整為2011年度的8元/平方米/人/月(保障面積標準以建築面積計算)。領取廉租住房租賃補貼的家庭,如果單個家庭每月領取廉租住房租賃補貼低於100元的,統一按100元發放。
鄭州市房管局廉租辦的負責人説,此次廉租住房租賃補貼標準調整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對2011年度已發放的廉租住房租賃補貼,按照調整後的補貼標準,經市、區兩級住房保障部門核實後予以補發。
他重申,具有本市城鎮常住戶口、家庭人均月收入低於鄭州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2.5倍以下,且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低於16平方米(含)的家庭都可以申請廉租房,今年鄭州市計劃新增廉租房3829套。(記者 王曉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