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鄭州6月15日專電(記者 王雲河)記者從河南省高速交警總隊了解到,自6月15日起,河南省境內高速公路上的電子測速設備起拍值被調低,將對大客車、大貨車的超速違法行為進行抓拍記錄、處罰。
據河南省高速交警總隊負責人介紹,此前,河南省境內高速公路上設置的測速設備起拍值為時速120公里(橋梁、隧道等特殊限速路段除外),而大客車限速時速為100公里、大貨車限速時速為90公里。大客車時速超過100公里、大貨車時速超過90公里後,只要不超時速120公里,電子測速設備無法拍攝記錄其超速違法行為,導致一些大型車輛在高速公路上隨意超速行駛。
為此,河南高速交警總隊決定,全省各高速交警支隊、大隊將電子測速設備起拍值調低為時速90公里,然後進行比對,對超過最高時速限制的小客車、大客車、大貨車均進行處罰。
據悉,河南省境內高速公路近期接連發生的幾起因大客車、大貨車涉嫌超速而造成的重、特大交通事故,是此次調低“電子眼”起拍值的直接原因。
河南省高速交警總隊負責人特別提醒,河南省現在執行的《河南省高速公路輕微道路交通違法行為實施警告適用範圍》中規定的“超速10%以下違法行為的,不罰款”並不適用於大客車、大貨車的超速違法行為。因此,大客車、大貨車只要超過規定的限速標準,都將會被予以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