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障北京市精減退職老職工的基本生活,6月19日,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出臺新政規定,從7月1日起,將對現行精減退職老職工生活困難補助標準進行調整,並統一提高至每人每月250元。
據介紹,六十年代初,北京市部分1957年底以前參加工作的老職工按當時的國家政策被精減退職回鄉,為解決這些老職工年邁多病、生活困難問題,1993年市政府決定由原企業給他們發放生活困難補助,2007年曾提高了他們的補助標準。目前,北京市共有精減退職老職工近2萬人,主要來自首鋼、建工、金隅、市政、京城機電和電子控股等市屬國有企業。
據了解,目前北京市生活困難補助標準按照參加工作時間劃分為三檔,分別是每人每月160元、140元和120元。為保障這些人員的基本生活,參考北京市福利養老金標準,從2011年7月1日起,將提高精減退職老職工生活困難補助標準,並統一提高至每人每月250元,平均增長110元,開支渠道不變,由原企業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