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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城鎮醫保政策實現全省統一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1年06月21日   來源:江西日報

    記者從江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獲悉:江西省政府近日批准簽發了《關於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設區市級統籌的意見》,在去年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現市級統籌的基礎上,今年12月底前,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也將實現市級統籌。至此,江西省在全國率先實現了城鎮職工醫保、城鎮居民醫保政策標準的全省統一。

    江西省人保廳醫保處負責人説,江西省城鎮醫保參保人員有1300余萬人,參保覆蓋率達92%。城鎮醫保政策的全省統一,為今後實現全省醫保“一卡通”即時結算掃除了政策障礙。今年9月底前,江西省11個設區市將出臺城鎮職工醫保市級統籌實施方案,基本建立覆蓋範圍統一、籌資標準統一、待遇水平統一、基金管理統一、經辦流程統一、信息系統統一的城鎮職工醫保設區市級統籌制度。

    據悉,城鎮職工醫保實現市級統籌後,江西省將統一提高醫保待遇水平。個人賬戶劃入基數為本人繳費基數或養老金(退休金)基數,無本人養老金作為基數的,以上年度本統籌地區企業平均養老金為基數。劃入比例分為兩個檔次,按照法定退休年齡以下與法定退休(含法定退休年齡)以上分別為2.9%與3.5%或3.2%與3.8%。劃入比例的檔次由各設區市結合本地實際選擇確定。門診特殊慢性病待遇也將統一規範,病種原則上不少於惡性腫瘤、系統性紅斑狼瘡、再生障礙性貧血、帕金森氏綜合徵、慢性腎功能衰竭(尿毒症期)、器官移植後抗排斥治療、精神病、血友病、高血壓病、糖尿病、慢性肝炎、慢性阻塞性肺氣腫等12種。起付標準和報銷比例全省統一為兩檔,由各設區市按照不低於現行住院醫療待遇水平的原則自由選擇實施。第一檔一、二、三級醫療機構起付標準分別為200元、400元、600元,報銷比例為95%、90%、85%。第二檔一、二、三級醫療機構起付標準分別為300元、500元、700元,報銷比例為98%、95%、90%。職工醫保年度內最高支付限額不低於15萬元,其中職工醫保統籌基金支付不低於6萬元。

    此外,江西省還將建立醫保基金有效使用和風險防範機制,建立健全定點醫療機構、定點零售藥店的準入與退出機制,並要求各設區市建立城鎮職工醫保基金風險應急管理制度,明確政府對醫保基金的保障責任,應對緊急與特殊情況下的醫保基金支付。(記者 黃繼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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