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廣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強化全省殯葬基本公共服務的意見》精神,規範殯葬服務價格行為,維護群眾和殯葬服務單位的合法權益,近日,廣東省物價局發出《關於加強我省殯葬服務價格管理及有關問題的通知》,要求各地對本地轄區內各殯葬服務單位的收費進行一次全面清理,降低過高的收費標準。
殯葬基本服務實行政府定價
據了解,我省殯葬服務價格包括殯葬服務收費(包括基本服務和選擇性服務)、公墓服務收費和殯葬用品價格。殯葬服務價格實行全省統一政策、分級管理的辦法,根據服務項目的市場競爭條件分別實行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和市場調節價管理。
《通知》明確,殯葬基本服務由省統一制定收費項目,實行政府定價管理,主要包括遺體接運、遺體存放、遺體告別、遺體火化、骨灰寄存等五項。其中,遺體運送、遺體火化、骨灰存放三項屬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以不營利為原則,由省統一制定最高收費標準,具體執行標準由各地級以上市物價局、財政局根據當地的火化率、群眾承受能力等實際情況在省定標準範圍內核定,報市人民政府批准執行,報省備案。遺體存放、遺體告別兩項按經營性服務項目管理,具體收費標準由各地級以上市政府價格主管部門在省規定的範圍內制定。
困難群眾殯葬基本服務可獲減免
《通知》要求,有條件的地區,可在五保戶、城鄉低保對象和生活困難的優撫對象及城市“三無”人員去世由政府免費提供殯葬基本服務的基礎上,進一步擴大救助減免收費的比例和範圍。
據省物價局介紹,各地在認真落實省統一規定的“對享受低保待遇的城市居民及人均年收入不超過1500元的農村貧困戶,按不超過70%的收費標準收費”這一惠民政策的基礎上,大力推行五保戶、低保戶、特困戶殯葬基本服務收費免費政策,陸續出臺了符合當地實際的惠民便民政策。據初步統計,各級政府、民政部門和殯儀館每年減免困難群眾殯葬服務費用達3000多萬元。
全面清理殯葬服務收費
《通知》指出,殯葬服務業是社會特殊服務行業,殯葬服務收費是廣大人民群眾普遍關注的熱點問題,也是政府管理的重要民生價格。各地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應會同民政、財政等有關部門,根據本通知規定對本行政區域內各殯葬服務單位的收費進行一次全面認真的清理,按照有利於殯葬事業科學發展、合理補償成本,兼顧社會承受能力等原則,充分考慮轄區內和地區之間的合理銜接,重新審定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並向社會公佈。
收費超過省定標準的應降低
《通知》要求,對省已制定最高收費標準的殯葬服務項目,其現行收費標準超過省定標準的,應儘快予以調整;現行收費標準低於省定標準的地區,可按現標準執行,原則上不得上調收費標準。對《通知》規定由各地制定收費標準的殯葬服務項目,現行收費標準過高的,應本著切實減輕人民群眾負擔的原則,適當降低收費標準。
未明碼標價擅自提價將嚴查
《通知》指出,各殯葬服務單位要嚴格執行明碼標價管理規定,在收費場所等顯著位置公佈收費項目、收費標準和收費依據。實施服務和收費前,應向群眾提供服務清單,説明服務項目、服務內容和收費標準等有關情況,對於選擇性殯葬服務項目應堅持自願有償的原則,不得以任何理由強制服務並收費。對擅自設立收費項目、提高收費標準,不按規定實行收費公示和明碼標價,只收費不服務等價格違法行為的,將依法嚴肅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