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逐步提高上海市養老人員收入,進一步改善養老人員生活,按照市政府的部署,上海對全市“城保”、“鎮保”、“農保”按月領取養老金人員以及2011年底前納入上海市城鎮居民養老保障的老年居民發放一次性補貼。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獲悉,上述補貼最快於8月20日發放。
城鎮企事業單位養老人員的範圍為上海市2011年底前按城鎮養老保險規定辦理退休(職)手續,並按照企業、事業單位辦法計發基本養老金(生活費)的人員,按照月養老金水平,補貼標準分別為800、700、600元;“鎮保”按月領取養老金人員的範圍為參加上海市小城鎮社會保險,並於2011年底前按規定辦理按月領取養老金手續的人員,補貼標準為每人300元;“農保”按月領取養老金人員的範圍為參加上海市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並於2011年底前按照規定辦理按月領取養老金手續的人員,補貼標準為每人200元;2011年底前納入上海市城鎮居民養老保障的老年居民是指2011年底前按照滬府[2006]81號和滬人社養發[2008]3號等文件規定納入社會保障的,補貼標準為每人200元。
對於2011年1月以後辦理退休(職)手續的城鎮企事業養老人員,一次性補貼將暫按600元的標準發放,並將根據養老金計發辦法調整後的實際清算情況補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