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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8月31日起房屋交易仲介佣金下調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1年08月29日 09時23分   來源:北京日報

    北京市發改委昨天宣佈,自2011年8月31日起,北京市房地産經紀機構向住宅買賣雙方收取的住宅買賣經紀服務費用標準統一下調。這意味著通過仲介進行的房屋交易,仲介最高只能收取成交房價2%的佣金。

    北京市發改委收費管理處相關負責人表示,“此次政策出臺的目的,主要是切實降低住宅買賣費用負擔和規範經紀機構收費行為。”

    近年來,隨著房價的不斷上漲,北京市房地産仲介服務收費總額也大幅增長,住宅買賣交易成本明顯增加。同時,一些經紀機構分解經紀服務內容,多收費、亂收費現象時有發生。

    變化一:仲介佣金將下降20%以上

    根據新的收費政策,住宅成交總額在500萬元及以下、500萬元以上至2000萬元及以下、2000萬元以上至5000萬元及以下、5000萬元以上,住宅買賣經紀服務收費標準均下調,分別為成交總額的2%、1.5%、1%和0.5%。

    北京市現行住宅經紀服務收費標準依據國家有關規定於1997年制定,一般代理服務最高收費標準為房屋成交價格的2.5%,其中獨家代理服務為房屋成交價格的2.8%。

    這位負責人表示,“初步測算,政策實施後,住宅買賣經紀服務費用水平將下降20%以上,其中獨家代理服務費用水平降幅在30%左右。”

    變化二:代辦房産登記最高收五百

    仲介除收取經紀服務費,還要收取信息費、看房費、網簽費等,各種費用名目繁多。過去對於這些住宅買賣衍生的其他服務沒有制定明確收費標準。因此,這些服務收費引起較多的價格投訴,市民反映比較大。

    新的政策明確了三項其它服務收費標準:代辦房地産登記、代辦貸款、辦理房屋入住有關手續最高服務收費標準分別為500元/宗、300元/宗、200元/宗。此外,同一套住宅買賣經紀服務已收取佣金的,不得另行收取諮詢費、信息費、廣告費、代書費等費用。

    據了解,政策實施後,這三項服務費用總額將下降80%左右。

    變化三:交易完成仲介才能收佣金

    一直以來,房屋交易過程中,買方支付仲介佣金是“潛規則”。因為,這方面過去沒有明確規定。

    新政策指出,佣金由買賣雙方各負擔50%,或由買賣雙方協商確定。這也是法規第一次在佣金支付方式上的給予明確規定。

    此外,還規定仲介收取佣金須待完成買賣合同的全部服務事項之後,不能先收錢後辦事。

    現狀:仲介代辦費每項兩三千元

    8月27日下午3點,記者來到朝陽區朝陽路定福莊西街,在不到一百米的街道店面上,分別緊挨著順馳不動産、鏈家地産和柏佳盛世地産三家門店。

    在鏈家地産,經紀人趙先生告訴記者,鏈家的住宅買賣服務費按房價的2%計算,代辦房地産登記、代辦貸款、辦理房屋入住有關手續費等可以商量,但差不多每項3000元左右。趙先生還説,目前部分仲介機構的代辦貸款費用都較高。

    記者剛走出鏈家地産大門,柏佳盛世地産的銷售人員便迎面走來,將記者引進了店門。諮詢師宋先生告訴記者,柏佳盛世的住宅買賣服務費按房價的2.5%計算,代辦登記、代辦貸款、辦理房屋入住手續等均可商議。其中,代辦登記、辦理房屋入住費用可以打折,折後差不多2000至4000元左右,而代辦貸款30萬元以下按3000元計,30萬元以上按每一萬元抽50元計。

    在順馳不動産店,經理葉先生告訴記者,順馳地産的住宅買賣服務費按房價的2.5%計算,代辦登記、代辦貸款、辦理房屋入住手續等費用,分別是3000至5000元左右,但都可商議。

    算賬

    以一套成交額300萬元的房屋交易為例。在調整之前,如果按以前規定的最高經紀服務費2.5%計,那就是7.5萬元。大多數的仲介商的代辦房屋登記費是3000元;代辦貸款是5000元;手續費用較少可以不計。這樣總共的仲介費是75000元+3000元+5000元=83000元。

    而新政策以後,按規定的最高經紀服務費2%計,那就是6萬元。代辦房屋登記費是500元;代辦貸款是300元;辦理入住手續費用200元。這樣總共的費用是60000元+500元+300元+200元=61000元。

    新舊政策比較,購房者可以少花2.2萬元以上的交易費用。

    提醒:房屋交易當心5大問題

    在商談住宅買賣交易相關費用時,北京市發改委提醒買賣雙方注意5大問題:

    一是注意收費標準。市民應注意政府規定各檔最高收費標準,防止房地産經紀機構擅自提高收費標準。

    二是注意選擇好經紀機構。市民應當選擇在北京市房屋行政管理部門備案,資質齊全、服務規範、業界口碑較好的大中型房地産經紀機構。

    三是注意收費公示。市民委託房地産經紀機構提供住宅買賣經紀服務,應注意了解所公示的服務項目、服務內容、收費標準等,並要求房地産經紀機構書面告知應當由當事人繳納的有關稅費。經紀機構任何未予公示的或未書面告知的費用,委託人有權拒絕支付。

    四是注意合同簽訂。如需房地産經紀機構提供住宅買賣經紀服務,特別是相關延伸服務,一定要通過簽訂合同的方式明確費用標準及各方的權利義務。

    五是注意及時投訴舉報。市民如遇亂收費行為,可撥打12358價格舉報電話。(記者 孟為 實習生 黃東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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