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日,北京市小客車指標調控管理辦公室公佈,截至10月8日24時,北京市累計收到個人小客車配置指標申請742779個。記者同時從“北京緩解擁堵”網站了解到,由於相關的管理舉措沒有出臺,棄號人還可以再申請重新搖號。
第三期棄號將重回搖號池
在累計申請人數中,既包括本期新提交的申請,也包括此前搖號未中簽但仍在搖號池中的有效申請編碼。自今年8月以來,北京市已連續兩期採取棄號重搖,依慣例,本月個人指標數量將加入今年3月份的棄號,因此本月指標將大於原來額定的1.76萬個。有關部門將對新申請信息進行審核,審核結果將於10月25日在“北京緩解擁堵”網站公佈。
另外,本月通過審核的單位也可參加小客車指標搖號,因此有16390家企事業單位申請小客車配置指標26044個。
棄號人仍可繼續搖號
“您好,想諮詢一下,如果我搖中了號碼半年後過期了,還能繼續參加搖號嗎?”針對市民的疑問,北京市小客車指標調控管理信息系統在“北京緩解擁堵”回答市民政策諮詢時,表示棄號者可以繼續參加搖號。
經統計核實,首期中簽未用的個人小客車配置指標有1401個,約佔當期1.76萬個中簽指標的8%;第二期中簽未用的指標有1858個,比首批“棄號”多457個,約佔當期中簽指標的10.6%。此前,北京市小客車指標調控管理辦公室也曾表示將適時公佈“中簽不購車”的管理措施,可是從目前的情況看,北京市對“中簽不購車”者仍沒有明確的處罰措施。
專家:處罰棄號人須慎重
面對不斷出現的棄號現象,不少急於購車卻遲遲搖不上號的市民頗有意見,有人甚至表示應該對這種不負責任的行為進行處罰。
“對棄號者進行處罰是沒有法律依據的。”北京市律師協會交通管理與運輸法律專業委員會主任張金澎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市民參加搖號獲得的是汽車購買的權利,即使是放棄不買,也是對自身權利的行使,不應該因此受罰。同時,他還指出,個別棄號者也可能是因為一些特殊原因造成的,比如:原本在北京居住生活,確實有購車需求,但搖號中簽後卻被臨時派往外地工作或是出國留學等。因此,對棄號者的處罰必須非常慎重。
儘管沒有相應的處罰依據,張金澎説,對於“中簽不購車”的行為還應適當採取一些限制措施,如暫停當事人一到兩期參加購車搖號等。(記者 劉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