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0月31日電(記者 常志鵬)針對重慶消費者張先生在汽車經銷商處購買某品牌汽車時被無端加價的行為,中消協有關負責人31日接受新華社記者專訪時指出,汽車加價銷售花樣多,消費者買車要認真對比。
中消協有關負責人介紹,從張先生的投訴得知,購買一台市場指導價為28.3萬元的汽車,最終購車價加到38.6萬元。這種現象在三季度的汽車投訴中相對突出。三季度,汽車投訴同比增14.7%,位居投訴增幅第四位。其中一些“暢銷”品牌汽車在銷售中存在加價現象。這些加價情況包括:生産經營者採取“饑渴式”營銷手法,通過産量控制甚至囤貨惜售等手段,為加價銷售牟取不正當利益創造條件;經營者將符合全款購車條件的消費者誘導採用按揭付款方式,將加價收費暗藏其中;在汽車廠家指導價的基礎上直接現金加價;通過強制搭售配飾、保險或保養服務卡實現變相加價;通過預收定金、誘導消費貸款、收取仲介服務費等手段實現偷偷加價等。
中消協認為,明碼標價是價格法規明確要求的市場銷售行為,“價外加價”的汽車銷售方式不僅涉嫌收取商業賄賂,還侵犯了正常排隊消費者的合法權益;而強制搭售配飾、保險或保養服務涉嫌不正當競爭;對於誘導特別是誤導消費者支付遠大於市場價值費用的,則涉嫌侵犯消費者的知情權和公平交易權。
為此,中消協提醒消費者慎重對待汽車廠商的饑渴式營銷宣傳,對於加價銷售最好的辦法是等待價格回歸理性後再作出購買決定,拒絕參與加價銷售活動。在購車過程中,消費者要對汽車的市場指導價及經銷商的要價進行詳細對比,特別是對經銷商推銷的加裝、保險、維修保養等費用做到心中有數,對於商家的不合理收費要明確拒絕。消費者在與商家交易過程中,要保留好相關票據,主動維權。對於加價銷售等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消費者協會將就相關投訴依法進行調解直至公開揭露批評,或移送政府有關部門依法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