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為有效應對物價上漲對困難群眾基本生活的影響,甘肅省民政廳緊緊圍繞民政部門工作職責,以保障和改善民生為重點,積極協調有關部門,採取相應措施,確保城鄉困難群眾的基本生活不因物價上漲而受到影響。
一是積極向省委、省政府彙報,爭取將“提高城鄉低保標準和補助水平”列入為民辦實事任務。年初,省廳會同省財政廳等有關部門,報請省委、省政府同意,將“提高城鄉低保標準和補助水平”再次列入為民辦實事任務,決定從1月份開始再次提高城市低保標準10%,農村低保標準由860元提高到1096元。廳黨組高度重視,多次召開專題會議,認真研究部署工作,協調省財政廳聯合下發了《關於落實省委省政府為民辦實事精神加強城鄉低保管理有關工作的通知》、《關於進一步加快社會救助資金支出進度的緊急通知》,從提高思想認識、完善救助制度、加強資金管理、加快資金支付力度、積極宣傳督導等方面提出了明確要求,並建立了實事任務完成情況旬報制度。各級民政部門迅速行動,相關部門積極參與、密切配合,于6月5日前圓滿完成了辦實事任務。提標後,全省城市低保平均保障標準為225元,月人均補助水平為208元,比2010年提高21元;農村低保標準為1096元,月人均補助水平由65元提高到不低於77元;農村五保供養省級補助標準由年人均1000元提高到1400元,較好地保障了城鄉困難群眾的基本生活。
二是加大資金投入力度,提高城鄉低保補助水平。為切實提高各類社會救助水平,省廳在多方爭取上級資金支持的同時,積極協調省直有關部門,進一步加大資金投入力度。今年,中央共下撥我省城鄉低保資金37.03億元,比2010年的30.21億元增加了6.82億元,增幅22%;省級財政預算安排資金12億元,比2010年的8.99億元增加了3.01億元,增幅33%(其中城市低保預算安排4.7億元,增幅34%;農村低保預算安排7.3億元,增幅32%)。全省農村五保供養省級補助資金由2010年的每人每年1000元增加到1400元,增幅達40%,為確保城鄉困難群眾的基本生活提供了有力的資金保障。
三是主動應對物價上漲,及時發放困難群眾臨時物價補貼。為緩解物價上漲對困難群眾基本生活産生的影響,根據國家發改委、民政部等部委下發的《關於建立社會救助和保障標準與物價上漲挂鉤的聯動機制的通知》和省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調控監管確保市場價格基本穩定的通知》要求,積極協調省發改委、省財政廳、省人社廳、省統計局和國家統計局甘肅調查總隊聯合下發了《甘肅省建立社會救助和保障標準與物價上漲挂鉤聯動機制實施意見》,建立社會救助和保障標準與物價上漲的聯動機制。在1月為城鄉困難群體發放生活補貼的基礎上(城市低保對象每人150元,農村低保、五保對象每人100元,優撫對象和建國前老黨員每人180元,共安排資金4.848億元),根據物價上漲情況及時啟動聯動機制,9月份,為全省城市低保對象和優撫對象每人一次性發放80元,農村低保和五保供養對象每人一次性發放40元臨時物價補貼,共支出資金2.0773億元,有效解決了因物價上漲給低收入群眾造成的生活困難問題。
四是創新醫療救助形式,切實解決城鄉困難群眾就醫、看病難的問題。在逐步擴大救助範圍、降低起付線、提高報銷比例的同時,積極推行特大疾病醫療救助工作,初步建立了“參合參保、住院救助、大病救助、門診和慈善援助”五位一體的醫療救助模式。今年,先後啟動實施了貧困家庭先天性心臟病和“兩癌”患病婦女專項醫療救助活動。省廳下發了《關於進一步加強城鄉醫療救助工作的通知》,並聯合省婦聯、省財政廳、省衛生廳下發了《關於開展關愛女性健康、救助貧困家庭兩癌患病婦女工作的通知》,對開展貧困家庭先天性心臟病和“兩癌”患病婦女專項醫療救助活動提出了明確要求。截至目前,全省共有804名兒童接受了先天性心臟病手術治療(直視手術平均名患者按1.8萬元、介入治療每名患者按2.1萬元的標準進行補助),有242名農村貧困婦女得到“兩癌”專項救助(其中城鄉低保對象每人補助1萬元,其他困難群眾每人補助0.7萬元)。探索開展了全省貧困家庭腦癱兒童醫療救助試點活動,共安排45名患兒接受治療(每人補助1萬元),其中已有31人已完成手術正在康復階段,其餘14人近期將逐步接受手術治療。目前共救助城鄉困難群眾100.1萬人次,支出醫療救助資金4.38億元,有效解決了城鄉困難群眾看病難、看病貴的問題。
在加大專項救助的同時,進一步加大了臨時救助力度。今年以來,共救助因臨時性、突發性原因造成家庭生活困難的群眾11.58萬人次,支出資金4908萬元,人均救助424元。通過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較好地保障了城鄉困難群眾的基本生活,有力地維護了城鄉社會的穩定,為促進全省經濟社會和諧發展發揮了積極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