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瀋陽12月9日專電(記者范春生)年關將至,一些商家想盡辦法促銷,尤以大型商場、超市等“買大件附贈品”最具代表性。記者採訪發現,商家所送部分贈品的質量較差,甚至是三無産品和殘次品,消費者應防範。
12月初,遼寧省瀋陽市市民章女士在超市購物時遇到某著名家化品牌搞促銷,購物滿500元就送一個小推車。她覺得挺合適,掏錢買了一大堆商品。回家途中,小推車的輪子竟然掉了,她才意識到貪圖便宜卻換來一個殘次品。
其實,章女士的遭遇並非個案。記者連日走訪瀋陽幾家大型超市、商場和家居市場發現,附送贈品現象非常普遍,比如在瀋陽市皇姑區黃河南大街上的某著名品牌連鎖建材超市,購買5000元商品附贈價值200元左右的産品,有電子秤、檯燈等可供選擇。
業內人士透露,大超市、商場之所以有不靠譜的贈品,主要是贈品的質量並不在超市、商場檢驗把關範圍內,多是由搞促銷活動的廠家直接帶進賣場。為控製成本,廠家往往選擇價格低廉、外表顯眼的商品作為贈品,其質量難以保障。此外,贈品一般不體現在發票或購物小票上,所以就算消費者想投訴,也無法拿出證據,只能吃啞巴虧。
北京隆安律師事務所瀋陽分所律師王學勇認為,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經營者向消費者提供商品時,不得摻雜、摻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産品冒充合格産品,附送贈品也應遵守這樣的規定。因此,如果消費者購買商品時得到質量低劣的贈品,應在第一時間向工商部門投訴,為確保投訴成功,建議在取得贈品時在發票或購物小票上標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