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貴陽12月21日專電(記者楊洪濤)貴州自2012年1月起,將以縣為單位統一按不低於10%的增幅提高城鄉低保標準。
記者日前從貴州省民政廳了解到,貴州省要求各地務必于2012年2月中旬開展農村低保年度核查和城市低保家庭收入核查,于3月底前完成低保提標審核審批各項工作,于4月份按新標準兌現低保金,並補發1至3月新補助水平與原補助水平的差額,于6月底前將低保提標完成後的新低保數據全部錄入財務統計臺賬。
為減輕物價上漲對城鄉困難群眾的影響,今年4月份,貴州省民政廳同省物價局、省財政廳、省人社廳、貴州調查總隊等部門聯合啟動了最低生活保障和失業保險標準與物價上漲挂鉤聯動機制。在給城鄉低保對象發放一次性臨時價格補貼基礎上,從今年4月份起全省按照不低於12%的幅度提高城鄉低保標準。
按照目前標準,貴州全省城市低保保障人數54.15萬人,平均保障標準每人每月278元;農村低保保障人數532.24萬人,平均保障標準每人每年146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