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天津市工商局了解到,為進一步規範婚紗攝影行業秩序,減少消費糾紛,天津市工商局制訂了《天津市婚紗攝影服務合同》示範文本。文本將於明年1月1日起執行。《天津市婚紗攝影服務合同》中明確了商家在簽訂合同時應向顧客詳細説明婚紗攝影服務的種類、費用及具體項目等相關內容;同時,除雙方約定的服務費外,商家不得收取任何其他費用;商家還應為顧客提供攝影服務的相關配套服務,並明示具體服務項目,但不得將配套服務與攝影服務本身捆綁銷售;商家還應按照顧客要求做好相片保密工作,不得擅自使用等。
此外還明確了在簽訂合同後,如商家擅自提高承諾的服務價格,減少承諾的服務項目,擅自增加服務條件,擅自對服務內容進行更改,或提供的服務、使用的商品存在質量問題的,顧客有權解除合同。(記者 萬紅 通訊員 王毅鵬 袁弘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