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央要求提高部分重點優撫對象撫恤和生活補助標準,山東省有64萬人直接受益。為落實好此項政策,山東省財政廳及時研究對下資金補助方案,並迅速下撥補助資金1.1億元,確保各項待遇落實。
一是將殘疾軍人(含傷殘人民警察、傷殘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傷殘民兵民工)的殘疾撫恤金、烈屬(含因公犧牲軍人遺屬、病故軍人遺屬)的定期撫恤金、在鄉退伍紅軍老戰士(含紅軍失散人員)的生活補助標準提高15%左右。
二是將在鄉老復員軍人生活補助標準,抗戰時期入伍的每人每年提高到不低於6040元,其他時期入伍的每人每年提高到不低於5540元。
三是將符合條件的帶病回鄉退伍軍人、參戰退役人員、涉核人員等的生活補助標準每人每月提高30元,達到每人每月250元。
四是將建國前加入中國共産黨的農村老黨員和未享受離退休待遇的城鎮老黨員生活補貼標準每人每月提高30元。其中,1937年7月6日前入黨的達到每人每月420元;1937年7月7日至1945年9月2日入黨的,達到每人每月360元;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入黨的,達到每人每月28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