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區九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五次會議于11 月24 日通過了《西藏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實行電話和互聯網用戶真實身份登記的決定》。該《決定》的出臺將為該區推進電話和互聯網用戶實名制度提供有力保障。
電話用戶實名登記是用戶在自治區行政區域內辦理移動電話(含數據上網卡)和固定電話入網、過戶、裝機、移機、變更等電信業務時,對名稱、住址、證件類型及號碼等信息進行如實登記。該《決定》共分為十六條。主要包括該區電話和互聯網用戶真實身份登記的涵義、範圍;電話和互聯網用戶的義務;電信運營企業的職責;電話和互聯網用戶真實身份登記的技術保障;有關主管部門的監管職責;用戶信息安全的保護;法律責任等內容。
《決定》將於2012 年1 月1 日起正式實行。自《決定》實行之日起,所有新增電話用戶一律進行真實身份登記,確保全區無新增未真實身份登記的用戶。之前未進行真實身份登記的存量用戶,自2012 年1 月1 日起60 日內到電信運營企業補辦真實身份登記手續。無正當理由逾期未補辦真實身份登記手續的,電信運營企業將於2012 年3 月1 日0 時0 分0 秒暫停向其提供服務,緊急呼叫服務除外;暫停服務滿30 日仍未補辦登記手續的,終止向其提供服務。預計將於2012 年3 月31 日前完成對存量用戶的真實身份補登工作。《決定》中還針對用戶登記信息安全保護做了相應規定,要求各運營企業、經營者不得將用戶信息非法提供給其他組織或個人,如發生信息安全事件造成損失或構成犯罪的,依法承擔法律責任。這一規定有利於維護用戶的合法權益。
電話和互聯網用戶真實身份登記是遏制垃圾短信和非法短信,凈化用戶通信環境,防範非法有害信息傳播,保障網絡信息和內容安全,維護公共安全和公民合法權益,促進誠信社會建立的一項重要制度。該《決定》的實行對於加強電話和互聯網規範管理,保護廣大用戶合法權益,促進電信行業和互聯網行業健康發展具有重大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