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廣大企業退休人員的基本生活,決定從2012年1月1日起,為2011年12月31日前已經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退休人員提高基本養老金水平。
此次調整,綜合考慮2011年物價上漲和職工工資水平增長等情況,按照2011年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10%左右確定調整水平,並對具有高級職稱的企業退休科技人員、高齡人員等群體適當提高調整水平。
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財政部門將在近期抓緊組織實施,儘早將增加的基本養老金髮放到企業退休人員手中。